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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2

执行难

专家意见:2009年9月17日,在对该解释的初稿征求法学专家意见时,法学专家从法律角度发表了各自不同的看法。 据fa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介绍,为po解“执行难”,fa院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和gong安部联合发文quan面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和银行联合限制其dai款,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限制融资增容等等。 俞灵雨说,这次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是为了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使其为“老赖”行为付出代价。 对fa院限制高消费的举措,法学专家大都表示认同。认为此举在当前有很强的针对性以及现实意义,有助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fa院应予支持。 也有一些法学专家担心此举若实施不当,有可能带来一定的fu面效应。对于fa院拟出台的这项解释,fa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说:“由于财产登记等一些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因此限制高消费一定意义上是宣示性的。但是,一旦被发现wei法,就会予以制裁,让其付出代价。” 对于法学专家的意见,他表示将会认真考虑,并透露该解释将进一步予以充分论证,包括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律师如何成功代理执行案件?

律师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向fa院提交完材料后,需要受理fa院给你出具案件受理单。包括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明细单,并有该fa院的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字,后还有受理的时间。有些人对于这些会产生疑问了,为什么还需要这些呢?根据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fa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fa院申请执行。拒不赔偿的,人民fa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ju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上一级人民fa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fa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fa院执行。”


     wei一住房是否可执行的兜底性条款,也就是说,只要申请执行人愿意付出一定代价,就可以申请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wei一住房。这种代价一般分两种:

     其一是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及其所抚养的家属提供住房一套,即大房换小房,价高房换价低房,但所提供的房屋面积应满足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

     其二是按照房屋所在地的租金标准,同意扣除5-8年的房租,用于被执行人租房。当然该条款中未列明租住房屋面积标准,专业人士认为,应以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面积标准,确定租金。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区别以及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区别

答: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提起主体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起主体是案外人。异议人既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又对执行标的提出实体异议,如果两种异议是可分的,分别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第二百二十七条。zhai务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抵销、清偿,无权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提出执行异议,而只能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作为执行异议来处理。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都是争议法律关系之外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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